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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手续办理流程
发布者:   编辑:国际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提示: 适用于目前在境外,将长期聘请的外籍教师、外籍语言教师。

 

第一步:校内联系人仔细阅读《申办须知.docx》,至少提前2个月提交以下材料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手续申请表.doc

2. 外国专家来华信息录入表-90天以上.xlsx

3. 根据《所需材料列表.pdf》,提供工作资历证明电子版、最高学位证书电子版(需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电子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照片电子版、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需认证)。

 

第二步:国际合作处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接收的材料录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国际合作处相关工作人员将从系统内下载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发送邮件至校内 邀请人或学院外事秘书邮箱,该表需外籍师资本人签字后返还至国际合作处,用于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注:证件办理过程中,外专局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充材料,届时请校内邀请人或学院外事秘书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际合作处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步:国际合作处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电子版发送至校内邀请人或学院外事秘书等相关人员邮箱,由学院交给外籍师资用以办理工作(Z)签证。

 

温馨提示:

1. 外籍师资在入境后需提交上述材料原件。

2. 外籍师资入境后24小时内,由校内邀请人或学院外事秘书将外籍师资的护照首页和入境章页传至国际合作处办理入境登记;

3. 校内邀请人安排人员陪同外籍师资到威海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大庆路,九龙城购物广场东,路北,3807390)办理体检,需携带护照和4张二寸照片,上午,空腹;

4. 入境后, 外籍师资需注意在入境后5日内完成《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请、30日内完成《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条规 定: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 人居留证件。如果超期未办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将视为非法居留。请校内邀请人认真阅读上述办理流程、所需时限和材料清单,因校内邀请人或外籍师资未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导致的超期处罚由校内邀请人或外籍师资本人承担。


编辑审核: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