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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手续办理流程(长期外专)
发布者:   编辑:国际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手续种类

提交时限

外国人工作许可

新办

入境后,外籍师资需注意在入境后5日内完成《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请

延期

到期前2个月提交申请

变更

信息变更之日起,5日内完成申请

补办

证件遗失之日起或发现证件遗失之日起3日内申请

注销

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交申请

外国人居留许可

新办

入境后,外籍师资需注意在30日内完成《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

延期/变更/补办/注销

同外国人工作许可

请校内邀请人认真阅读上述事项提交时限,因校内邀请人或外籍师资未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导致的超期处罚由校内邀请人或外籍师资本人承担。

 

1. 外籍师资入境后24小时内,由校内邀请人或学院外事秘书将外籍师资的护照首页和入境章页传至国际合作处办理入境登记;

2. 校内邀请人安排人员陪同外籍师资到威海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大庆路,九龙城购物广场东,路北,电话:3807390)办理体检,需携带护照和4张二寸照片,上午,空腹;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如果超期未办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将视为非法居留。请校内邀请人认真阅读上述办理流程、所需时限和材料清单,因校内邀请人或外籍师资未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导致的超期处罚由校内邀请人或外籍师资本人承担。

 

 

 

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

第一步:校内邀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国际合作处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办理外籍师资在华手续申请表.doc

2. 外国专家来华信息录入表-90天以上.xlsx》(如曾提交,不用再次提交)

3. 外籍师资护照、体检证明、工作资历证明原件、最高学位证书原件(需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材料(护照、认证的家属关系证明、体检证明(18周岁以上家属)、证件照)

 

第二步:国际合作处相关工作人员将接收的材料录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并打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国际合作处相关工作人员将通知校内邀请人或学院外事秘书等相关人员前来领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该表需外籍师资本人签字后返还至国际合作处,用于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

注:证件办理过程中,外专局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原件核验、提交补充材料等要求,届时请校内邀请人及外籍师资积极配合、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际合作处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步:国际合作处通知校内邀请人或学院外事秘书等相关人员到国际合作处领取办理好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并交还给外籍师资。

 

 

《外国人工作许可》延期、变更、补办、注销流程同新办外国人工作许可。

延期需提供的材料: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办理外籍师资在华手续申请表》

2. 外国人工作许可原件

3. 护照

4. 延期的聘用合同原件

 

变更需提供的材料: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办理外籍师资在华手续申请表》

2. 外国人工作许可原件

3. 护照

4.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补办需提交的材料: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办理外籍师资在华手续申请表》

2. 护照

3. 申请人遗失或损毁情况说明(非中文证明材料需翻译成中文)

 

注销需提供的材料: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办理外籍师资在华手续申请表》

2. 外国人工作许可原件

3. 护照

4. 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自动注销)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第一步:第一步:校内邀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国际合作处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办理外籍师资在华手续申请表》(如曾提交,不用再次提交)

2. 护照

3. 外国人工作许可

4. 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5. 随行家属护照、家属关系证明(需认证)、体检证明(18周岁以上家属)、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6. 租房合同复印件(如有)

 

第二步:国际合作处准备其他申办材料。

 

第三步:国际合作处协助外籍师资至威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400/年由外籍师资承担)。

 

《外国人居留许可》延期、变更、补遗、注销依据外国人工作许可做相应变动,办理流程同新办外国人居留许可,所需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编辑审核:国际合作处